一、2008年我校招收硕士生专业共有10个,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200 名左右(含计划内非定向和定向及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确切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毕业满两年(从大专毕业到2008年9月1日)的专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限报相同或相近专业,且须于2007年10月20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出申请,附上已学过的大学本科阶段8门主干课程成绩单(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自学考试主管部门盖章证明)。
经我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