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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校面向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招生。除教育部制定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如“双少”外,对各民族考生执行相同的招生政策。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于2008年9月1日取得毕业证书);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08年9月1日),提交至少两篇在公开刊物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的人员,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资格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⑷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研究生;
个别招生专业对考生学历有特殊要求,考生须满足报考专业的要求;
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本科生不能以本科生资格报考,其他学历如网络学院、国外院校毕业可否报考请与研招办联系咨询。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名的考生,通过初试后,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核心课程。
4、考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