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的话:司法考试以后,老师动员我写点关于司考的东西,以期对后来者有所帮助,我欣然应允。之所以如此爽快,倒不是说我有什么经验可供他人学习。只是因为对于司法考试,有些感慨积郁已久,现在将其物化成为文字,也算对自己这段经历的总结。
一、司考历程
我出生在山东农村,父母都是淳朴善良的普通农民。十七岁那年,我进入西南某高校法律系读书(这个系现在不知道应当称作什么学院了)。四年后,我带着优秀本科毕业生的荣耀,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但所从事的工作却与法律没有任何关系。
刚到单位的第一年,有位同事准备参加律师资格考试,我随即也向单位领导打了报告。领导说:“新同志,熟悉工作要紧,考试的事以后再说”。就这样,这事一放就是几年,其间再也没有动过法律专业的任何书籍。
2002年夏天,同在成都的大学同学邀约我:“现在实行统一司法考试了,一起参加一下试试吧”。我便买了一本法条汇编、一本模拟试题,准备参加考试。但由于工作原因,最终也没有报名。 2003年6月,又是司考报名的时间了。没有多想,跟单位领导报告以后便报了名。但直到考试那天,才发现上次买的书依然原封未动。我心想,虽然放了这么多年了,好歹自己也是法律专业毕业的,读书时成绩还不错,就考考试试吧。结果可想而知,140分(那年是4×100分制)。当同学打电话告诉我结果的时候,那种感觉简直无法形容,是满意?是羞愧?或是其他?也许都不是,也许都是。 |